潘天儀
立契人:潘天儀
圖書文獻類 - 文書檔案
古文書
嘉慶弍拾乙年拾弍月
長:45 x 寬:43 (cm)
立典契人下淡水社潘天儀。有承父鬮分應份遺下熟園乙坵,受丈叁分,年納租粟乙石滿正。坐落土名在社口,東至引人園為界,西至生莪園為界,南至明觀園為界,北至力圭園為界,四至界趾明白。今因父親身中染病,乏銀費用,先盡問房親叔兄弟姪人等不能承受外,托中引就典與張文操觀出首承典。即日仝中三面言議,時值價佛銀六拾叁大員正。銀契憑中兩交收訖,其園隨踏付銀主前去掌管耕作,不敢阻當。其園限至伍年終,種子收成明白後,聽典主備足契面銀取贖;如至無銀取贖,依舊付銀主掌管耕作,亦不敢異言。保此園係潘天儀承父鬮分應份遺下物業,與房親叔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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登錄號:20070010095
本物件為嘉慶21年(1816)潘天儀立典契,立契時間為嘉慶21年(1816)12月。地點在下淡水社,立契人為潘天儀,內容為:「下淡水社潘天儀有承父鬮分應份遺下熟園乙坵,東至引人園為界,西至生莪園為界,南至明觀園為界,北至力圭園為界。今因父親身中染病,乏銀費用,典與張文操出首承典。言議時值價佛銀63大員正。其園限至5年終,種子收成明白後,聽典主備足契面銀取贖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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